全國服務熱線
|
|
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于擬發布《2020年國家重要濕地名錄》的公示
根據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《濕地保護修復制度方案》(國辦發﹝2016﹞89號)、《國家重要濕地認定和名錄發布規定》(林濕發﹝2019﹞10號)、《國家重要濕地確定指標》(GB/T 26535—2011)等相關文件要求,對位于自然保護地中符合條件的濕地列入國家重要濕地名錄。現將擬發布的天津市濱海新區北大港等29處國家重要濕地的相關內容予以公示,公示時間為2020年3月16日至2020年4月3日。如有異議,請在公示期內反饋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濕地管理司(電話:;郵箱:)。
附件:擬發布《2020年國家重要濕地名錄》
國家林業和草原局
2020年3月16日
·上一條:城市生態公園管理首次寫入地方性法規 |
·下一條:浙江溫州:從這幾個方面入手推進海綿城市建設 |
Copyright ? 2024 邢臺海美諾橡膠制品有限公司